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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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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509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各公职(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律师事务所:

根据要求,现将2023年度会费收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实施办法》规定,认真准确界定所属会员的交费标准,并填报《各市、县律师协会交纳会费明细表》(见表一)。

二、符合减免条件的会员,填写《安徽省律师协会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见表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律师协会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律师协会核准备案。

三、报表均需报送纸质报表两份,电子报表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律师协会(电子档材料拷贝U盘报送)。

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将会费交至市律师协会。

五、各有关单位应当于2023年4月10日之前将上交会费汇至市律师协会账户。

市律师协会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淮北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东城支行

账号:3400 1646 2080 5300 0867

六、2023年度律师互助基金暂不收取,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商崇渐、王珺(会计)

联系电话:0561-3027254、15856161913(会计)

 

附件:

1.各市、县律师协会交纳会费明细表(表一)

2.各市、县律师协会交纳会费汇总表(表二)

3.安徽省律师协会个人会费减免申请表(表三)

4.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5.安徽省律师协会会费减免办法

2023年会费收取工作材料附件



淮北市律师协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