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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共青团安徽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4 浏览:3097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关于成立共青团安徽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皖律党字〔2012〕8号
 
各市律协党委(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健全省律协党的工作体系,提高行业青年从业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后备人才,省律协自今年6月份开始筹建协会团工委,目前已按规定完成了团的组织筹建和报批工作。经省律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共青团安徽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省律协团工委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6人。书记由周勇同志(省律师协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由高宇(省直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朱翔(省直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徐凡(合肥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闫佳丽(合肥 安徽元太律师事务所)、贾朋(阜阳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朱芸(芜湖 安徽夏薇律师事务所)等6名律师担任。
    二、工作对象
    省律协团工委工作对象为省直律师事务所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各市律师行业已经成立的团组织隶属关系不变,但其工作接受省律协团工委指导。
    三、工作职责
    1.按《团章》要求及团内有关规定对全省律师行业团组织进行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和管理;
    2.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社团组织团员管理及团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努力在符合建团条件的行业组织中组建团的组织,在符合条件的青年中发展团员;
    3.研究制定新举措,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通过有效手段为会员单位青年和个人提供维权、教育和成长成才等有关服务;
    4.在会员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文化体育活动;
    5.发挥服务社会的职能,成立青年律师服务团;
    6.在会员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落实团省委和省直机关团工委的有关工作部署;
    7.其它工作。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