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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立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发布时间:2011-08-09 浏览:2762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福建省司法厅今天(8月4日)上午在福州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记者在此间获悉,福建省将立法进一步保障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相关立法项目已被福建省政府作为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列入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据悉,依照律师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福建将修定出台该省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保障法律赋予的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完善诉讼中听取律师意见的制度。福建省政府已将此立法项目作为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列入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福建省司法厅成立了立法项目组,完成了调研、起草和行业内征求意见工作,目前正征求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有望在8月底将修定草案及修定说明上报福建省政府。

信息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