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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06-27 浏览:3017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为加强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6月14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优化法治环境、服务转型发展”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政治处主任戚贤祥和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咏梅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书见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及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直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法官和律师们畅所欲言,就如何共同提高职业能力、妥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以及如何界定法官和律师的关系等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层次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法官与律师地位平等,两者仅是各自承担的诉讼职能不同,不应存在谁依附于谁的问题。目前法官与律师关系的透明度、理解度得到了增强,法官和律师关系的运作规范有序,呈良性发展,但还存在尚需改进的地方。同时也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规范关系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并给出意见和建议。

    戚贤祥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市广大律师积极从事刑事辩护、诉讼代理、法律援助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示了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与法官之间形成的关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总体上是适应的,也是健康的。但是与此同时,也不能回避少数律师与法官之间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中,请吃饭、送礼物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极少数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形成所谓的“利益共同体”,损害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尽管这些问题只是个别现象,但影响很坏,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关系,戚贤祥副局长从相互独立、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与相互监督四个方面深入进行了分析,要求全市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要认清形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淮北城市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王咏梅副院长对广大律师尊重审判权,配合法院工作表达了敬意和谢意,并结合工作体会在建立法官和律师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建立业务研讨制度、实行法官和律师互相测评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