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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浏览:597次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各律师事务所:

近期,我市律师行业投诉事项频发,暴漏出一些律所和律师执业纪律淡薄,风险防范意识严重缺失。为进一步防范律师执业风险,引导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恪守职业规范、依法依规执业,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集中学习教育。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

 一、抓好学习教育

各所每周至少要开展一次集体学习,通过轮流领学、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律师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以及《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

律师事务所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要做到学习内容全覆盖,重点学习执业禁止性规定;参学人员全覆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通过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学习要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

二、加强内部管理

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的规定,全面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制度。要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统一收案制度,确保所有案件统一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统一签订书面合同。特别是要全面落实收案网上录入、结案归档,包括顾问单位案件,做到全案录入、及时归档。特别是针对当前投诉热点和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要健全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和重大案件、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和集体研究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在本次教育活动期间,召开至少一次合伙人会议,全面梳理查找本所存在的执业风险,及时补缺堵漏。

三、认真检查验收

一是律师事务所验收。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安排合伙人,针对集中学习教育规定内容,对全所律师(含实习律师)学习情况进行验收。

二是律师协会验收。市律师协会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学习资料、专项座谈、走访律师等方式,查验各律师事务所的学习情况。

三是司法行政机关验收。市司法局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学习情况进行验收。

 

 

                                    淮北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2日